关于
知识产权侵权的
赔偿标准事宜阐释如下:
首先,涉及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利益方的
著作权利以及相关权利时,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可能会因情况而异:
第一种情形是赔偿金应以受害者的实际经济损失或
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为基准来确定;
如果无法实现这些计算条件,则可参照权利使用费作为参考进行赔偿;
然而,对于故意
侵犯著作权或相关权力的行为,情节格外严重者,赔偿金额的范围可以从原本的估计值上一倍至五倍提升;
如果前述所有方式都不可行计算出赔偿金,那么相应的司法机关将依据侵权事件的严重程度,以五百至五百万不等的金额作出裁判;
此外,制止
侵权行为所需支付的合理成本也可以计入赔偿费用之内。
其次,当侵权行为涉及侵害
商标专有权利时,同样需要按照实际损失或违法收益进行赔偿,若仍无法计算准确,可参照权利使用费作为参考;
然而,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有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况,赔偿金额可以在上一种情况下计算得到的结果基础之上,再度提升一至五倍;
针对上一条提到的所有难点,法庭将基于侵权行为的详情及情节严重性,最终裁定赔偿额在五百万元以下;
最后,制止侵权行为所需支付的合理成本也在此列。
然后,在侵权行为涉及侵犯
专利权时,赔偿金额须以受害者的实际经济损失或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为准,若仍然无法计算,可依照权利使用费作为参考;
但是,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且情节严重者,赔偿金额可以在上一种情况中计算得到的结果基础之上再次提升一至五倍;
最后,制止侵权行为所需支付的合理成本亦属于此列。《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二、三款,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
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