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
离婚证书的颁发需确保双方当事人均能亲自出席。
具体而言,若是进行
结婚婚姻登记,那么男女双方有必要共同前往其中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合法的
离婚申请。
然而,针对涉及到的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居民的情况,则允许他们在其常驻于中国大陆的居民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