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
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
劳动合同签署并非必须严格按照实际的报到日进行。
合同的签订应该尽量在
劳动关系成立之初就予以执行。
具体来说,如果已经存在了劳动关系,但却尚未在同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
当事人双方应在自实际使用劳动力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书面协议的签订。
此外,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如有意在正式开始工作之前就提前
签订劳动合同,则这种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将被视为从实际开始工作之日起正式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