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销售数额判处
刑罚标准如下:
在任何情况下销售额达到了50,000元且不足200,000元的范围内,均会被判处为期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抑或荣获冻结财产的惩罚;
倘若销售金额超出了这个范畴但仍未达到500,000元的额度时,则可能背负两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可能面临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
罚金;
如果销售总额已经达到了500,000元,并且不满足二百万元的上限条件,那么相应的责任将更为巨大,将会面临有期徒刑七年以上,同时还需要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
然而,如若销售金额突破了上述所有极限值,达到了二百万元甚至更高,那么其对应的刑罚就可能是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要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