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担保责任人履行完
担保义务之后,他们有权依法向法庭
提出诉讼,通过法律手段向
债务人追索欠款。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
担保人追讨
债务的额度仅能以其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为上限。
若保
证人自行承担的数额超出了主债权的范畴,那么他对于超额部分将无权行使
追偿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
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
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