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借贷协议通过拍摄照片的形式进行保存和传送可以作为一种法律
证据,然而这种做法的
证明力度相对较为薄弱。
要知道,
借款协议的
复印件以及佐证协议的照片并不能算是原件,这些帮助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始凭证完整性不高,可能很难获得法庭的认同与认可。
在这方面,我们还需利用一些辅助性的证据生成手段来构建严密的证据链,例如,从银行获取的转账记录,借款时间及
催款过程中的短信息、通话记录等。《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