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
劳动合同所允许的终止条件及禁止自行设定条款的详细说明。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法律对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一个严格的约束。
中国的
劳动法律
法规明文列举出了诸如
劳动合同到期、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有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等六种
劳动合同终止的特殊情况。
换句话说,除了上述的法定情形外,企业和员工均无权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来擅自设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
民法院
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