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
肇事罪的典型行为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首先是饮酒或吸食毒品之后仍然
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自己没有相关驾驶资格还进行
机动车驾驶的行为;
再次是明知所驾驶的
机动车辆存在安全装置残缺或者安全机件失效等问题却仍然继续驾驶的行为;
此外,对于
无牌照或者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辆的驾驶行为;
最后是
严重超载驾驶以及为了逃避法律惩罚而故意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2.根据我国现行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
立案标准如下:
发生
重大事故致至少有1
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且承担事故全责或主责的
犯罪行为;
或者发生重大事故致至少有3人以上死亡且均分为等同责任的犯罪行为;
或是导致
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负责全责或主责,但无能力
赔偿金额超过30万人民币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