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并未采取尾数限制措施,仅对轻型及微型货运车辆及悬挂非本地
注册号牌的
机动车辆实施了相关限制,这些车辆不可驶入城市快速公路和经过十八路(即从邢村立交桥到
济南西部高架桥之间的路段)以及游览道路(即由港西路贯穿至舜耕路为止的路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
机动车、
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