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是谁发

最新修订 | 2024-10-05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8人
专家导读 工伤期间,劳动者工资福利可不是单位想咋发就咋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工治疗,其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及福利待遇原则上不变,由单位按月足额支付,确保员工基本生活与福利得到保障。
工伤期间工资是谁发

一、工伤期间工资是谁发

工伤期间,劳动者所享受的工资福利应按照用人单位的既定规定进行管理与发放。具体来讲,如果员工因为工作遭受了意外伤害或身患职业病等疾病而不得不暂时停止工作以便接受相关的工伤治疗,那么在此过程中的停工留薪期内,原来享有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原则上是不会发生变化的,这些将继续由其所在单位每月按时、足额地予以支付和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期间工资谁来发放

当职工在受伤住院期间,其薪酬待遇将由企业按月发放。我们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的法律依据是第三十三条:若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遭遇了意外伤害或罹患职业病,导致必须停止工作以接受工伤医疗治疗时,在这段称为“停工留薪期”的时期里,原有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都应当维持原样,这部分资金将会由所在的企业每月按时进行支付。同时,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为不超过12个月。如果员工因伤情较为严重或是情况特别复杂,而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审慎判断与核实之后,的确有必要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的话,那么这部分延长期限也不得超过12个月。当工伤职工被评估出达到伤残等级后,其原先享有的薪酬待遇会予以暂停,然后根据这部法规的相应规定,来享受得到伤残待遇。当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后,依然需要进行后续治疗的时候,他们依然能够享受到工伤医疗待遇。对于那些因为生活无法自行料理而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他人照顾的工伤职工来说,这部分开支也将由所在企业来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够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期间加班费怎么算出来的

当员工因工伤原因需要停止工作并保留其薪酬时,一般的情况下不会有加班发生。在此期间,员工所享受的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将保持稳定不变,这笔费用将由他们的雇主每月按时支付。此处所提到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指员工在遭受工伤之前的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收入。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员工在工伤期间被分配到一些可以完成的工作任务,从而导致了加班现象,那么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就应该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来进行。对于工作日的加班,应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其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对于休息日的加班,如果无法安排补休的话,则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至于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则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工伤期间的加班认定通常会采取更为严格的标准。

工伤期间,劳动者工资福利应遵循单位规定管理发放。若员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工治疗,其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及福利待遇原则上不变,由单位按月足额支付,确保员工基本生活与福利得到保障。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期间工资是谁发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5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6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3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6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0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1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1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8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2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6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工伤期间工资由谁发放
1。因停工而受伤的工人,其工资必须由雇主按月支付;2 雇主也必须在工人受伤之前根据工资和福利全额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劳动者,在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由单位按月支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离婚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辩证
[律师回复]
1.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第
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第
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第
三,
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附随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对当事人之间的主张及事实情况不负举证责任。但是,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当判决涉及应承担实体义务而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就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第
四,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无论是居于共同原告的地位还是居于共同被告的地位,他们对自己的主张与反驳均负有举证责任。第
五,诉讼代表人的举证责任是代表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对所代表一方当事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2.证人证人:知道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如实地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不同于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第7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对证人的范围未作规定,但是根据最高的司法解释,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中的有关规定。因此,在我国,刑事案件中只接受自然人(公民)作为证人,不接受单位作为证人,即单位不能以单位名义提供证人证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个人、单位均可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期间工资由谁发放?
工伤期间工资由所在单位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标准,必须按照之前受伤职工的月工资如实支付。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离婚诉讼中,谁主张谁的权利,谁主张谁的权利
[律师回复]
1.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第
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第
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第
三,
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附随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对当事人之间的主张及事实情况不负举证责任。但是,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当判决涉及应承担实体义务而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就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第
四,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无论是居于共同原告的地位还是居于共同被告的地位,他们对自己的主张与反驳均负有举证责任。第
五,诉讼代表人的举证责任是代表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对所代表一方当事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2.证人证人:知道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如实地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不同于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第7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对证人的范围未作规定,但是根据最高的司法解释,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中的有关规定。因此,在我国,刑事案件中只接受自然人(公民)作为证人,不接受单位作为证人,即单位不能以单位名义提供证人证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个人、单位均可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
谁解答问题啊,我着急啊谁在谁在各位亲谁有时间吗
[律师回复] 女儿在前。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东莞市工伤期间工资由谁发放
工伤期间工资一般由用人单位进行发放。工伤职工可享受的工伤待遇有医疗费、住宿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如果工作时伤残的话,则需要赔付维持生活必需的费用以及丧失劳动能力而损失的劳动收入。并且公司应该发放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谁建建群,谁负责
[律师回复] 9月7日,国家网信办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于今年10月8日正式施行。《规定》明确表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群里有违法违规信息,谁建群谁负责。r规定主要内容r《规定》明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r《规定》强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合理设定群组规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r《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r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就《规定》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规定》中所要规范的互联网群组指的是什么r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r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r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r互联网群组服务提供者作为平台方,承担着对群组进行管理的主体责任,《规定》对此提出了什么要求r具体来说,平台方应落实的主体责任有以下几个方面:r一是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明确与使用者双方权利义务;r二是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rr三是对互联网群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r四是对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群组及使用者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r五是接受社会公众和行业组织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r对建群条件、群组规模、群组管理方式等话题,此次《规定》对平台方面有何要求r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上限、个人建群上限和参加群数上限。也就是说平台方应根据自身能力来运营相应规模的群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r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群组规模类别,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设置唯一群组识别编码。r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群组传播涉淫秽色情、诈骗等违法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对此,《规定》中强调了哪些处置措施r《规定》第十条明确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rr对于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群组,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r对于违法违规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r同时,平台方要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管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一般东莞市工伤期间工资由谁发放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一般东莞市工伤期间工资由谁发放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谁先提离婚谁吃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感情是最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往往希望尽快解除婚姻关系摆脱对方,但什么时候可以提离婚呢提起离婚诉讼在时间上抑或主体资格上有无法定禁区不仅如此,还有的当事人还会有顾虑,先提离婚吃亏吗主动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是不是就意味着在离婚官司中处于被动不利的地位本文将在以下的介绍中对这些问题为大家简单解释。
一、什么时候可以提离婚一部分当事人混淆了“提起离婚”和“判决离婚”,不清楚自己在提起离婚上享有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这就表明中国的婚姻法保障公民的离婚自由,夫妻双方只要认为彼此感情破裂,就都有提出离婚的自由。但离婚自由也不是绝对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谁先提离婚谁吃亏吗谁先提离婚谁吃亏,这是大多数人的顾虑,其实大可不必,提起离婚的先后顺序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可否认,有些当事人会利用另一方急于离婚的心理,故意拖延,以期对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争取上作出让步,这是毫无法律根据的。实际上,夫妻双方不论谁先提起离婚,都不会影响其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人民并不会因为谁先提起离婚就故意偏袒另一方,而是根据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及方便生活、有利生产的原则处理财产问题,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作最公正的判决。实践中,离婚诉讼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上当事人争议颇多,理论上,先提起离婚的一方并不意味着吃亏,但是如果要想尽快得到离婚判决,又尽可能实现自己预期的目标,最好是委托专业的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东莞市工伤期间工资由谁发放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一般东莞市工伤期间工资由谁发放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财产给谁谁养老吗
[律师回复] 不是的。老人的钱,就是老人的,谁也不能剥夺,即使赡养老人的子女,老人的钱也依然是老人的,如果老人去世,遵照老人的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子女赡养老人的,可以多得,不赡养的,可以少得或者不得,这个由子女互相协商的,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到法院判决。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工伤期间工资是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