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程序方面,并无强制性要求必须补办
传唤证。
然而,为确保过程规范合法,亦可考虑进行补办操作。
此步骤并非必须执行,如条件允许,也可在制作询问笔录时,详细注明相关情况。
若需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则需经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许可核准后,才能启用传唤证。
而对于现场查获的违法人员,公安民警只需向其出示明确
身份证明文件,便可实施口头传唤命令。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举仍须在随后的询问笔录中做出详细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