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的处理须依据法院的审理结果进行判断,若法院做出判决后认为采取短期
拘留措施为宜,同时附带
缓期执行的裁决,那么
犯罪嫌疑人将无需遭受
逮捕之苦,自然也不需要被送至看守所关押。
然而,若法院未赐予缓期执行的机会,法院在宣读判处决定的那刻起,犯罪嫌疑人便有可能立即面临逮捕,随后被送到看守所实施强制性
羁押。《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