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轻伤二级赔偿的相关规定包括:
支付
抚慰金及
精神损害赔偿,以及经过
法医鉴定或由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确需补充某些营养食品以用于辅助治疗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这些均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
赔偿;
此外,包括承担
交通费、
护理费、住院期间膳食补贴费、医药疗养费等各个方面的花费也属于此类赔偿范围之内。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对
附带民事诉讼做出的裁决有赖于全面考虑
犯罪行为给
当事人带来的物质损失,进而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明确被告
责任人应赔付的具体金额。
在犯罪行为导致
受害人身体遭受损伤的情况下,负有法律责任者需要支付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包括但不限于为治疗与康复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同时,对于因工作受影响导致的经济收入的减损亦须予以负责赔偿;
若受害人因此致残,还应赔偿残疾人辅助器具费用等相应支出;
若受害人不幸身亡,则责任人还需负担
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
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
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