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单位按照相关
法规制度的标准向涉及被
拆迁房屋的
产权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作出相应的补偿。
通常包含如下部分:
(1)房屋补偿费用(亦即房屋重置费用)是为了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所遭受的损失,这笔款项的计算方式是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其折旧程度来划分等级的,然后再通过每平米的售价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则是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使用者在临时居住房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时遇到的困难,具体而言,它会针对临时居住条件来划分等级,然后对
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房屋居民每月提供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参与协助房屋拆迁事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往郊区或者不申请拆迁单位安排住房等。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个标准应该由该地区的地方政府依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进行严格的制定。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的计算公式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与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其详细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
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