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二者所涉及到的保护客体会有所差异。
敲诈勒索罪旨在保护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公民的人身权益与其他权利免遭侵犯。
其次,在实际行动层面上两者也展现出了显著的区别。
敲诈勒索罪通常伴随着暴力行为对受害者及其家人施压,甚至通过披露他人隐私或不良行为来威胁他人的声誉和社会地位、职业发展前景,乃至摧毁其个人财产、破坏企业运作等措施,以此来强迫对方交付公私财产。
再次,在犯罪主体方面也是存在较大区别的。
实施
敲诈勒索行为者主要为普通公众,而
受贿行为则发生于享有国家公务职权的工作人员身上。
关于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核心要素,主要有以下几点需要关注:
(1)行为人以即将发生的积极违法行为对财物所有者或持有者进行恫吓;
(2)行为人声称将对被威胁对象造成重大危害,既可以针对财物的拥有者或持有者本人,也可涉及与其有着密切利益关联的他人,例如亲属等人;
(3)威胁手段丰富多样,可包括面对面口头表达、书面文件或者其他形式的表态,亦可采用电话或者书信等方式传达;
可以由行为人直接发出,也可委托他人代为传送;
至于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均不会影响犯罪的成立;
(4)威胁要施行的非法侵害行为多样,部分即时生效的,比如伤害和致死,有些则需延后执行,比如揭露隐私。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实施非法行为并不意味着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例如威胁将要伤害他人,却在言语威胁之际还实施了轻微的打击报复行为;
抑或是威胁伤亡的同时,已经付出了实质性的伤害行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