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之后,
抚养孩子的权力显属父亲所有,然而,母亲依然具有监护孩子的职责。
无论父母的婚姻关系如何终结,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都不可能轻易被割舍。
离婚一事并不能令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归于零。
即使在离异之后,子女仍然享有身为父母双方子女的权利,他们将继续保持从父母那里得到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等全面性待遇。
同样地,作为母亲,她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亦不会有所改变,同样要承担起支付孩子
抚养费用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