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对于因
醉酒驾驶行为而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而言,其
拘留时间的上限通常为十二个月。
当该期限达到并超出这一限制时,司法机关应依法解除对
当事人所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
在
解除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适时地向被采取这种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和所有涉案的其他特殊机构进行必要的告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