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应遵守如下各项限制和规定:
首先,必须定期向考量机关详细汇报个人活动状况;
其次,严格遵循考量机关针对来访客人的相关约定和要求;
第三,如需离开所在市区或县级地区或者欲进行迁居等事宜,均需预先报请考量机关予以批准;
最后,必须始终遵守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保持积极配合并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严格执法与监督。《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