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人蓄意损毁他人财产总值在人民币五千元及以上,则将被视为触犯前者所述之法律条款,且此类案例将依法纳入涉案程序进行处理;
反之,如果
涉案金额未达到此标准,但行动者聚众数量达三人或以上,或者同一个人多次做出类似行为,这同样构成
违法行为,根据相关
法规,公安机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
处罚。
在处理
故意毁坏财物的具体个案过程中,对于
犯罪数额的判断产生了多元化的看法,特别是当这些犯罪次数直接关系到罪行性质以及初步
判刑是否提升等复杂议题时,错误的认知不但可能对案件的审理产生重大影响,而且也有可能酿就错
误判决的悲剧。
在司法实务中,针对犯罪数额的衡量有如下三方面的观点,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所示:
犯罪数额=修复全部损坏物品所需各项费用之和;
犯罪数额=财物损失价值=修复全部损坏物品所需所有费用之和(即修复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原材料费用乘以综合成新系数再加上辅助物料费用、人工成本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并减去该部分物品的剩余价值;
犯罪数额=原始价值减去该部分物品的剩余价值。《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