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关于非
财产纠纷案件:
在此类案件中,我们通常执行的是普通
民商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
行政案件,且这些案件均未涉及到任何财产价值。
根据每个案子的独特性、复杂程度以及处理所必需的工作时间等诸多因素,我们将通过与客户协商,于6000至100000元人民币之间确定具体的费用标准。
针对外省市的民商事、经济、行政案件,若同样未牵涉任何财产问题,则我们的
代理费用不得低于20000元人民币。
⑵关于法律文书提供服务:
我们能够为您代为撰写、修改以及审查各类法律文书,具体收费将依据每份文书的特性(如性质、难度等)、我们需要投入的工作时长等方面进行考量,并在600至2000元人民币之间确定最终的费用。
⑶关于律师见证服务:
这项业务通常会按照每件2000至10000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费用。
⑷关于代办公证服务:
根据各项公证事务的差异化特点,我们将以每件1500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的金额作为是否接受委托的决策参考。
⑸关于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服务:
我们可以根据委托方具体事务的难易程度、特定目的以及我们为完成此类事务而可能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各方面因素来决定最终的收费标准,规范在每份1500至2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区间内进行协商。
⑹至于律师调查类服务,其具体的费用原则上将根据实际调查内容进行谈判后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