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之后不顾车况,选择直接抛弃车辆逃离现场者,将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但请注意若有充分
证据显示其他涉案方同样存在过失或者不当行为,那么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将可相应减轻。
但是,如果能查明嫌犯存在刻意破坏事故现场、蓄意拼凑
伪造现场场景以及破坏相关证据等恶意行为,那么上述减轻责任这一条款则自动失效,不得再行实行。《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
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