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
消防法》中第四十九条之明确规定:
公安消防队伍以及专职消防队伍在执行扑火救灾任务和实施应急救援过程中,均不得收取任一形式的费用。
因此可以明确指出,公安消防力量在进行灭火行动时,是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的。
如同警察扫除犯罪行为一样,公安消防局这种服务型机构同样本着无偿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原则。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若因发生火灾而引发了经济财产方面的损失,责任应由造成损害方自行承担;
与此同时,公安消防局所担负的职责不仅包括火情扑灭、人员救助这类基础工作,而且还涵盖了对消防知识的普及、防火措施的检查、工程验收、紧急救援的指挥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多个层面的重要性工作。《消防法》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