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涉及
嫖娼行为的事件都可视为
婚姻破裂的明证,以此证明夫妻关系处于不可逆转的状态并无修复可能,此时,法院将具备判决
离婚条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如夫妻的任何一方要求离婚,可首先请求相关机构予以调解或径直向当地人
民法院发起
离婚诉讼。在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应秉持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展开,但若经调解确认夫妻间
感情破裂,且无法通过协调得以恢复的前提下,应当准许离婚。具体而言,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均可以认定为
夫妻感情破裂,且难以通过调解修复:(1)
婚姻存续期间的
重婚行为;(2)与除配偶以外的异性持续保持不正当关系;(3)施加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属;(4)频繁参与赌博或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5)因感情不合而
分居两年以上;以及(6)其它各类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行为。此外,若某一方被宣布
离家出走,则另一方有权
提出离婚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应当准许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