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团体中进行色情活动,情节严重者,可能导致群主面临法律制裁。此类行为涉及到传播淫秽物品的问题,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在网络群体中散播淫秽的书籍、电影、录音录像、图片或其它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等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