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分割的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合法程序且完成了相关法律手续,其签署即具有iam不
可撤销的效力;若尚未完成此项程序,则不涉及到任何撤销的可能性,只要进行必要的修订就可达成诉求。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婚姻虽已终结,但对于合同中关于
财产分割条款的反悔,仍然有权利通过在
离婚一年后发
起诉讼,请求重审
财产分配方案。然而,倘若经过庭审查明
当事人并未受到威胁或欺骗的情况下,其
诉讼请求可能被驳回。同时,在离婚后如发现另一方有所隐瞒和逃避财产的情况,仍有权提交
证据要求再次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