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中,获取
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虽然并非绝对意味着必定能够获得
减刑,然而知情者普遍认为,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可斟酌具体情节予以
减轻处罚或者直接减刑,但是如何剖析与评判酌情这种情况并无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明确标准。
根据我国《关于常见
犯罪的
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的相关条款所规定,若被告人依照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之规定与受害方签署了
刑事和解协议的,法庭将综合衡量罪犯的
犯罪类型、
赔偿金额、赔礼道歉诚意及真诚的悔过表现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适当减少
基准刑法的50%以下;
尤其是对于
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更有可能在基准
刑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50%或者依法给予其免于
处罚的宽大待遇。《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刑罚的,可以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