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
抚养问题,通常来说都会交由母亲来照料。然而,如果在涉及此问题时,母子双方都希望获得
监护权,而且未能达成协议的话,那么除非女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且可能危害到子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任何严重疾病,以至于其不适宜与子女共度时光,否则法院一般会将孩子的监护权判给女方。
对于两岁以上的子女,作为女方,你可以行使以下在争夺孩子监护权方面的优惠条件:
(1)若女方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是由于其他的各种原因终身失去生育能力;
(2)子女在女方家中生活的时间比较长久,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健康成长;
(3)假如男女双方都没有其他的孩子,但男方却拥有多个子女的话,此时法院有很大的概率会秉持公平原则,把孩子的监护权判给女方;
(4)在男女双方的家庭背景非常接近,包括职业稳定和薪资收入水平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对分手负有过错,例如显现了
家庭暴力行为,或者有确凿
证据显示的
婚外情等,判决孩子归属于女方的机会将会大幅度增加;
(5)如果男方存在不良嗜好,比如说如赌博、酗酒等偏颇的习惯等,考虑到这些不良嗜好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发育产生不良的影响,法院一般也会将孩子的监护权判给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在过错上都没有明显表现的话,各方面的条件也都相当,那么如果女方的品行更加正直,更具备花更多的时间在孩子身上的优势的话,显然她更有机会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7)倘若父方与母方在抚养子女的条件上大致相同,而双方也都愿意让子女跟随自己一起生活,但是子女已经跟祖父母在一起居住了很长时间,且祖父母也要求并且有能力协助子女照顾外孙的话,这一点便可以作为子女跟随母亲生活的优先考虑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