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所成功获得的
专利权并非永恒不变的。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政策,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定为具有约束力的二十年;
而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两种类型的专利权而言,其法定有效期则分别设定在十年以及十五年,所有这些都将从申请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当上述期限经过计算达到终点时,将无法再提交新的申请以获取延长保护的权限。
换句话说,授权到期之后,专利权便不得不正式失效并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
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应
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