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由于
劳动合同对于薪酬及工作要求等标准的约定缺乏具体规定从而引发争议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与
劳动者进行再次协商。
如果二者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则可以参考
集体合同规定做出决策;
但如若两者均无集体合同或者该合同中也并未涉及到薪酬标准,那么用人单位便需要对劳动者执行相同岗位上的同等薪资待遇;
又倘若两者同样没有集体合同或者该合同中无法提供工作环境、条件等方面的规范的话,那就只能按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来处理了。《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
劳动报酬和
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
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