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条文,可以明确以下几点关于
起诉离婚所需符合的条件:
首先,须确保申请人双方必需已申领了合法有效的
结婚证书。
其次,发起要求
离婚诉讼的申请人,须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
当事人法律资格。
再者,任何人都不得冒充作为起诉离婚的申请人出庭。
此外,关于发起离婚诉讼的申请人,其必须拥有完全的
民法行为能力,否则无权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
对于那些没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将无法向法院提交
离婚诉讼请求。
提出起诉离婚的理由主要包括各类影响夫妻情感的严重问题,具体如下表述:
如存在
重婚或与他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况;
有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
如沾染赌博和吸毒等恶习且始终未能改正;
如果因感情不睦而持续
分居两年以上;
以及其他可能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任何异常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