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再婚后的老年人之间没有互相
继承彼此遗产一事的协议被认为是有效的。当涉及到再婚的老年人之间,他们彼此之间约定互不继承对方的遗产,只要这些约定的内容和规定在法律上有效,并且是由
当事人根据自身的意愿且符合法律的规定定立的,那么这份约定便具有了法律效应。对于这类再婚的老年人来说,他们各自拥有的财产原本就是属于每个人在婚前独立拥有和控制的财产。因此,他们可以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婚前拥有的财产将归属各自独立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