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姻被认定为无效,这将意味着夫妇俩无法行使他们在婚姻关系中所具有的权责,如
继承权等。
在无效婚姻中,倘若有一方不幸离世,另一方则不能自动获取作为
法定继承人的资格来
继承亡者的遗产,同时亦无需承担其与配偶间本应有的义务。
更有甚者,如果这场无效婚姻是由于
重婚行为所致,那么涉及到的人士还需肩负起
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两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惩罚。
然而,对于
同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问题,双方能够自行协商解决;
倘若未能达成共识,则需要提交至法庭,由当地法院依据公平公正、保护无辜者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重婚引发的无效
婚姻财产的处置,绝不可影响到合法婚姻
当事人所享有的
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