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倘若涉及到不满两周岁的儿童
抚养权归属问题,按照法律规定,该幼儿应优先交由女方照顾
抚养。但若女方存在如下情形之一,则男方有权取得
抚养权:(1)身患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身体障碍,导致孩子无法与其共同生活;(2)尽管具备抚养能力,但是却没有尽到相应的抚养责任,男方认为将孩子交给自己照顾更为合适;(3)基于某些特殊原因,孩子确实存在客观上无法与女方共同生活的情况。另外,对于年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双方
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若男方能够证明自己对孩子健康成长毫无不利影响,那么他也能获得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