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
工伤与
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中所规定的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第12款中关于“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仅具有轻微的功能障碍”的阐释来说,可以判定该员工
伤残等级属于
十级伤残范围内,但最终的实际级别还需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组建的专家小组来进行评估和决定。【工伤10级】的具体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职工右手除拇指之外的任意一个手指远端指关节发生离断或者失去其应有功能的现象;2.在上述情况下,除了拇指以外,其余三至四个剩余手指的末节部分缺失的状况;3.身体各个部位骨折经过愈合之后并没有产生明显的功能障碍;4.在工作过程中遭受骨折伤害;5.关节功能丧失严重;6.手指末节部分离断。以上述各项指标中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件,即可被评定为
十级工伤。然而,值得我们所有人共同关注的事是,如果该名员工的伤害不幸被认定为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那么当他的伤势稳定以后,他们就能够提出申请去做劳动能力鉴定,评估其所受工伤的等级,进而根据伤残等级的具体结果来计算应得的
伤残赔偿额度。《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第12项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