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其中一伴侣实施
家庭暴力行为时,受害一方若欲
申请离婚,可采用向法庭提交
诉讼的途径进行,从而达成
离婚的目的。在这样的案例中,受害者需认真收集和准备对方施暴的确凿
证据,以保障在此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倘若能证实对方确曾有过家庭暴力的不当行为,那么经由法院积极调解无果之后,将会做出离婚的郑重宣告。此外,对于此类
离婚事件,受害方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请求并获得离婚损害
补偿金。当然,若两名夫妻均有意愿
解除婚姻关系,且对
财产分配以及
孩子抚养权等事项能达成共同意见的话,也可选择通过签订
离婚协议书的方式正式离婚,这也是一种同样正当合理的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