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在如下八种具体情形下,子女的
抚养监护责任应由男方承担:
第一种为子女虽尚未满两周岁,然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子女无法和母亲共处生活;
第二种是鉴于男方已经完成了永久性的节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
不可抗力失去了生育能力;
第三种是当子女已经长期跟随父亲生活,若要改变现有的家庭环境将会对孩子的身心发展带来恶劣影响;
第四种是男方没有其他任何子女,相比之下女方却有其他孩子需要抚养;
第五种情况则是子女虽然未满两周岁,但是母亲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第六种情况则是尽管母亲具备
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但她却故意不尽
抚养义务;
第七种情况是男女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相似,然而子女已经在祖父母家生活多年,使祖父母具备足够的实力可以协助他们照顾孙子辈;
最后一种情况是当子女年满八周岁后表示自己希望能够独立地和父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