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这位投资者在此家公司中担负着相应的职务责任,并且他利用了此种职务赋予他的权利,那么这便是一种违反职业道德和
违法法律的
职务侵占行为了;相反地,如果此人未利用职务给予他的合法权力进行任何形式的侵占,那这只能被视为普通的经济
盗窃行为。然而,要构成职务侵占
犯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三个首要条件:1)必须是运用其工作岗位所带来的便利而非其他途径,这里所称的
利用职务之便,即是指借助于职务中所具备的法定权力及其相关权益;2)必须存在实际的侵吞行为;3)非法占用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的财产总额必须达到了一定数量的门槛——即"
数额较大"的程度。只有达成这些基本条件才能成立职务侵占犯罪,如果仅仅只是存在
非法侵占公司、企业或其它组织财产的行为,但是并未能触及到“数额较大”这一标准,那么也不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