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尊敬的股东不幸因工事
致伤或意外身故,在确认其情况符合
工伤保险规定后,工伤保险基金将会向其
家属支付相应的费用,以表达我们对逝者的尊重及慰问。
具体而言,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关于丧葬补助金额度将依据统筹地区上年度在职员工的月均
工资而确定,金额为该数额的六倍;
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将参照上一年度全国家庭人均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
因工死亡,其
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