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卖淫行为构成
犯罪的几种情形:
1.组织、强迫他人进行卖淫活动;
2.通过招募和运输人员等方式来协助他人实施
组织卖淫的行为;
3.用各种手段诱导、容纳以及介绍他人参与卖淫活动;
4.在旅馆业、餐饮服务业、文化娱乐业以及出租汽车业等行业中,从业者利用其所在单位的内部设施,有计划地组织、强行压迫、诱骗并容纳、推荐他人进行卖淫活动;
5.在清楚知晓自身已感染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疾病的前提下依然从事卖淫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
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
绑架等
犯罪行为的,依照
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