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系针对具有较高危险性的分项工程所制定之特别方案,其涵盖范围广泛,如土石方挖掘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坑降水工程、混凝土构建工程、支架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安装工程、机械设备拆除工程以及拆除爆破工程等等。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应全面展现如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首先,工程概况部分需对纳入危险性较高的分项工程进行详尽描绘,阐明施工场地布局情况,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规范要点以及技术
保证条件;
其次,编制依据部分应包含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规范、图纸(既包括标准图集)以及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诸多参考文献;
再次,施工计划部分应列明施工进程时间表、所需材料和机械设备的采购信息;
最后,施工工艺部分应详细描述关键技术参数、特定的工艺操作流程、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各个环节的质量检验规范;
此外,还应提供关于安全性保证的具体措施,如组织结构可靠性、技术保障手法、应急处理方案以及工程监测等管理技术;
同时,还应列出施工现场所需人力资源的配置计划,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在内的所有员工名单以及各自的岗位职责;
另外,为了确保施工设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施工单位务必准备相应的计算书以及相关图纸作为附件以供参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