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伪造和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的
处罚规定如下:
凡是实施此种
犯罪行为的行为主体,其所涉及的范围包括伪造各类有价车票、船舶票、邮票或其他性质特殊的有价票证;
同时,其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途径必须是通过伪造行为或者倒卖伪造的上述各类有价票证。
在这些前提之下,如果
行为人通过其
违法活动所得到的非法收益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即较大),那么将面临极其严厉的
法律制裁——
有期徒刑二年以下的
刑事责任、
拘役或
管制以及处以票证价值总额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
罚金的
民事处罚;
而若是
非法所得数额巨大者,则须负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有期徒刑二年以上七年以下的
刑事惩罚,并要承担票证价值总额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金罚款。《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
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