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
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具体标准并无明确规定,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相关
法规政策进行具体计算。
拆建单位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向被
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
使用权人支付各类补偿款。
这些款项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房屋补偿费(又称房屋重置费),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人在财产方面所遭受的损失,参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来划分等级,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计算方式进行结算;
(2)周转补偿费,这部分补偿款旨在保障被拆迁房屋住户妥善解决临时居住场所或自行寻找临时住处的问题,按照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档次,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数每月给予相应金额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
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前往郊区居住或选择不接受拆迁单位的安置住房等,这类奖励性补偿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出最终设定。
通过运用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与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价格相乘,就可以换算出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总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价格。《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
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