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行的
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是缴纳
罚金的惩罚。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
行为人侵犯了保护水产资源
法规的权威性,在被禁止的区域、时间内进行捕捞水产品活动,或者使用被禁止的捕捞工具和技术手段来抓捕水产品,如果
违法程度严重,那么就会被判定为犯罪。
所谓的“
情节严重”,其具体涵盖范围包括:
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巨大的,或者是长期单一或连续性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担任领导职务并组织或煽动他人参与非法捕捞水产品;
实施诸如爆炸鱼类、毒害鱼类、滥用电能等不当方式进行大规模捕捞水产品,造成严重破坏水产资源状况的;
采取
非法行为干扰渔业行政机关的管理工作等多类情况。《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