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宅区内进行车辆驾驶时,若驾驶员处于明显的醉酒状态且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导致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应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实施必要的强制措施直至其清醒,并依法撤销该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对于如此违法行为,还要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被剥夺驾驶资格五年之后,该驾驶员仍无权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恢复其驾驶资格。
如果驾驶员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运营机动车,同样会面临这样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