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债务人全权转让其所有
债务并且此项约定业已获法律认可生效,彼时,债务人的实际身份即已从
债权债务关系中被剥离出去,因而不需要再承担任何相关债务责任。
这样的情况下,原有的债务应该交由新的债务人来负责。
然而,若债务人并未完全脱离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例如在
债务加入的情形之下),那么即便发生了
合同义务的全盘或部分转移至他人之手的行为,债务人仍旧需要继续对该笔债务负有责任(须和新债务人共同分担这笔债务)。
因此,
债权人依旧有权向债务人提出要求偿还债款的主张。
最后,如若出现债务人擅自将合同中的义务部分,甚或是整体转移给第三方的情况,此时,必须先取得债权人的明确同意,否则,此等
债务转移行为便会归于无效,而且,债务人仍然必须向作为债权人的您履行其原本的全部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