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作者个人
署名权、知名作品修改权,还是对作品完整性的维护权,均不被任何期限所限制。
然而,发表权及复制权这些权益则适用特殊保护原则,其保护时长为自创作人生命结束之日起算,至一直到第五十个自然年后的12月31日止;
对于共同创作而成的作品而言,则以最后过世的创作为基准,于该创作者离世的第五十周年的12月31日划上终止符。《
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
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
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