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还可以请求对方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夫妇二人在
离婚之际,可以就
财产分配问题进行充分协商,若未能达成共识,按照常规原则,婚姻期间所得的
共有财产应由双方平等分割。
然而,如果有
证据证明其中一方存在
家庭暴力行为或是背着配偶与他人保持
婚外情关系等不当行径,那么受害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获取相应的
损害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设定仅适用于
协议离婚方式。
关于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情形,
当事人可以
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有明文规定在此类事件上,《民法典》第1079条指出了具体的审判程序和标准。
特别强调,即使是通过
司法途径发起
离婚诉讼,也无需遵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因此,这并不意味着冷静期规定对受
家暴当事人权益的维护带来了负面影响。《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