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企业组织架构——法人机构,该公司依法享有独立的财产权益。
在遭遇破产承平时,该公司所负有的
债务将由其所有的资产予以全额清偿。
然而,倘若在
公司破产的情况下,股东的行为符合以下三类情况之一,那么即使面临破产境地,他们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首先,若股东未能按照法定要求如数缴付出资,或者存在抽逃出资的违规行为;
其次,如果股东滥用了
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享有的有限责任特权,以直接或间接手段伤害公司
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最后,如股东未履行
清算义务人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使得法院无法对
债务人进行全面而准确的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
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