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财产的
继承权人,我们主要考虑到两种情形,即
法定继承人和
遗嘱继承人。
在前者中,继承权人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如为被
继承人之父母、子女等
近亲属,或夫妻关系;
而在后者中,根据被继承人的
遗嘱意愿,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遗嘱继承人。
值得重视的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已经预见到了子女可能早逝,那么其已故子女的直接晚辈亲属就有权代替该子女成为法定继承人,继续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