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过错行为是否会导致
离婚一方
净身出户,这取决于特定情形和定夺。
若夫妻二人在离婚过程中就
财产分割事宜进行过深入磋商并达成共识——即过错方放弃所有财产分割权——那么在此情况下,过错方在离婚后确实可能面临净身出户的命运。
倘若有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灭及挥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资产,或是蓄意制造、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以试图侵吞对方的财富,在此情况下,在法律程序中进行
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有权判决该方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获得较少的份额甚至直接丧失所拥有的任何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